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地方志书每几年编

发布时间:2023-10-28 07:50:55
发布者:网友

大家好,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地方志书每几年编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和地方志书每几年编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地方志书每几年进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二、地方志书每几年编一次

我觉得地方志书20年编一次。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

三、地方志每几年编写一次

1、地方志书的编修一般都是每20年左右。同时在编修完一起资料后,需要开始准备下一期相关的资料。地方志的编写资料要求是真实的,任何人都不能虚报关于地方志的资料,获得的资料也需要严格的审核,确保本地的地方志资料真实正确。

2、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各级人民政府下辖的地方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3、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书,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镇为纲,每镇一图一志,详细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沿革、地理、户口、贡赋等。南宋以后,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两代最多。

四、地方志书几年编制一次

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五、镇志几年编纂一次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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