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定义?动产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0-31 20:15:14
发布者:网友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不动产的定义的一些知识点,和动产是什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有形动产

一般是指有实物形态的可以流动的资产。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较长可以参与单位运营的资产。主要包括:汽车,电脑,厨房用具等

二、什么是动产和不动产

1、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财务会计对动产与不动产的理解比较窄,而《民法》和《物权法》对这个问题解释得很全面: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依据是否可以移动物可以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不动产是不能够移动或虽可移动但却会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

2、物就数量而言,大多数属于动产,为了简约法律用语,法律一般以列举的方法界定不动产,而不动产以外的物,则解释为动产。

3、我国法律上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土地上的附着物。

4、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

5、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6、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7、以上解释相信对你会有一定的益处。

8、如果你还有异议可把民法找来,看一看有关的论述。

三、请问动产的概念是什么

movableproperty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与不动产相对。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中国的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设计,亦应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规则,即以有效的债权合同为基础,并结合交付和登记始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动产善意取得不是基于无效合同,第三人强行“原始取得”所有权。第三人的善意也不能补正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而是使得原所有权人的追及权受到限制。善意取得是根据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对财产的“双重占有公信力”而发生的。

四、动产是什么

动产是指所有可移动之物,有形或无形,现有的或未来获取得的,均无不可。动产包括设备、存货、农产品、不动产附着物、待砍伐的树木、待开采的矿物、应收账款、票据、物权凭证、出租的有形动产以及担保物的收益。

五、动产包括什么

1、动产是指所有可移动之物,有形或无形,现有的或未来获取得的,均无不可。动产包括设备、存货、农产品、不动产附着物、待砍伐的树木、待开采的矿物、应收账款(包括那些被出卖的)、票据、物权凭证、出租的有形动产以及担保物的收益。

2、动产与不动产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

3、(1)所有权人限制。不动产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权客体,任何自然人或集体组织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为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4、(2)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交付公示;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不经登记的不生变动效力。

5、(3)设立的他物权类型不同。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等,只能在不动产上设定,动产不能设定用益物权。在担保物权中,不动产得设定抵押权,而不能设定质权和留置权;而动产可设定质权和留置权。

6、(4)不动产发生相邻关系。不动产由于不能移动,相邻的占有人之间如因不动产的利用而产生冲突与矛盾时,就需要法律加以协调。所以,民法上有专门处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条文,以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

7、(5)地域管辖不同。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而因动产引起的民事诉讼,则依普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好了,关于不动产的定义和动产是什么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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